今年以来,由于山西省黑砖窑事件的曝光,很多受苦民工被解救出来。今年7月份,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顺江村41岁的村民周道明刚从山西黑砖窑地区被解救回家。我所(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看到媒体关于周道明在山西黑砖窑长期的非人生活经历的报道,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慨,认为作为周道明的家乡人应当对他重回家乡表示慰问,同时作为法律人应当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会议研究,我所一致通过为周道明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决定。
    7月18日我所张重实主任、凌跃进律师和我(王莹律师)赶赴位于霞城乡顺江村的周道明家中进行探望,并代表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捐助其1000元,周道明表示愿意接受律师的法律援助并对此表示感谢,事务所当场接受周道明委托,与其签订无偿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周道明及其家人的陈述,周道明是1992年12月经别人介绍到山西永济市去做工的,后经6、7次被人转手拐卖,最后被拐进了该市蒲州县一个黑砖窑里。在长达15年的黑暗生涯中,被戴过手铐,头部右侧的一颗肉痣被割除,头部被打伤,牙齿被打断3颗,长期被强迫劳动,没有一分钱报酬。此次在解救行动被山西政府以遣返流浪人口的名义送回原籍,仅仅发给他1220元作为补偿。
    与此同时,我所将这一情况报告了湘潭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湖南潭州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介绍信,潭州司法鉴定所凭法律援助中心的介绍信免费给周作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周道明已构成十级伤残。
    我所律师认为,周道明所遭受的损害应当依法得到赔偿和道歉,经研究决定,由我所全程出资、指派律师携被害人周道明前往山西调查事实真相、提取证据,针对他在江西黑砖窑被非法拘禁、被故意伤害并被强迫劳动中所受到的不法侵害,开展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月30日,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明确指派了我所两名律师(我所主任张重实律师和我)作为我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的成员承办这起法律援助案件。

    8月11日,带着正义和良知,带着被害民工无言的嘱托,我们踏上了前往山西的路途........

   (为保持手记的原生态,反映这次山西之行的真实状况,我们对作者后来声明的、一些由于调查条件所限而引起的认识误差没有在文中直接做出更正,而是由作者另文更正说明。)


附录:周道明的控告书和律师意见书

关于周道明片断的记忆
    周道明最喜欢说的话,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对、对、对”,“好、好、好”,不管是问他什么,要他干什么,他都这么回答。我想这也许就是他能够生存下来的哲学吧,面对再多的困苦和刁难,他都不会拒绝,他都会忍受。

维权手记之更正
    由于当时认识的某些差错导致日记中出现了一些错误,现做出如下更正......

手记:2007年8月17日
  今天是我们工作的最后一天,上午先去工商局查振杰砖场的登记资料,但他们只提供机读档案,而且只有很简单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我们提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在机读档案中公布全部应当公开的资料,该工作人员无以作答,要我们直接去二楼办公室却趁机走了......

手记:2007年8月16日
    今天我们表示要从周道明离开永济的地方开始查,了解周道明被解救的情况,既然6月7日这个砖窑就被查处并解救出工人,为什么周道明到23日才送到政府呢?这十多天他到底在哪里呢?

手记:2007年8月15日
    昨天在烈日下,跟着周道明一起走了一个多小时,虽然很累但晚上还是久久不能入眠,整件事情感觉疑窦重重,不知道我们能否揭开层层迷雾......

手记:2007年8月14日
    晚上,梦见周道明恢复了所有的记忆,能够非常清晰的陈述他从1992年到现在的全部经历,让我们揭开心中的疑惑,他也可以提供出所有的线索还原历史,我们将迫害他的人绳之以法......

手记:2007年8月13日
    山西省运城市是关云长故里,永济市是其下属的一个县级市,8月13日凌晨1点,K238次列车到达运城车站,我们一行6人就近住在车站前面的关公大酒店......

手记:2007年8月12日
    八月十二日凌晨五点,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重实、王莹陪同周道明与他弟弟周道光、湘潭电视台法治频道等一行6人来到长沙火车站,登上了广州开往太原的K238次列车,前往山西省运城和永济,开始了周道明依法维权、向黑砖窑索赔之路......

手记:2007年8月11日
    明天要去山西,因同行记者将他原来复印的将周道明送回来的山西方面的介绍信丢了 ,这份介绍信能够证明周道明系山西黑砖窑窑工的身份,故今天所里律师去区政府办公室查阅并复印这份介绍信......

 

 

 
相关链接:王  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