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懂得,什么叫“暂缓”?
“暂缓”就是“暂且推迟”、“延缓”。
这是国家社保局在特殊情况下,包括在疫情情况下,采取的减轻灵活就业人员或者经济实体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压力。是一种临时性政策安排。
“暂缓”缴纳不是不用缴纳而是滞后缴纳!
在疫情期间,不同地方社保局规定了暂缓期三个月——六个月。
暂缓期过后,每个月缴一个月补缴一个月,以此类推。
由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的年限是“累计”年限计算的。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停缴几个月或者一段时间。
而用人单位是必须在暂缓期过后,是需要为员工补缴的统筹账户部分的。员工也要补缴个人账户部分。
“暂缓”和“减免”是不同的概念。
“暂缓”有等待期;等待期后补缴;
“减免”是没有等待期,不需要补缴。
“减免”中的“减”,可以作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减免”中的“免”,不可以作为缴费年限的计算。
这项政策是国家人社部,在疫情期间出台的政策。
如果国家财政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对点资金补贴措施,会更加贴近百姓。
如果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临时性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税率,会增强企业后劲。
这笔资金从哪出,一个加大反腐力度,没收贪官财产;一个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对所谓“名人”进行税收稽查;打击偷税漏税现象;一个是提高“富人”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
疫情期间,最受影响的是底层百姓收入。关注民生是根本。